公司治理

內部稽核之組織及運作

內部稽核組織

本公司稽核室直接隸屬於董事會,配置專任內部稽核人員;依「人員任用管理辦法」、「晉升管理辦法」及「薪酬管理辦法」規定,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、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,稽核主管之任免經薪資報酬委員會、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同意。稽核人員除具備金管會規定之資格條件外,並每年持續進修內部稽核相關課程,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。

內部稽核組織

稽核室之職掌在於企業風險控管及檢查、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實際遵行之有效性及合理性,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,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。範圍包含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之各項控制作業。

稽核室依風險評估結果擬定年度稽核計畫,經提報董事會通過後,依據稽核計畫執行例行性稽核,並另視需要執行專案性稽核。

內部稽核人員係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,以客觀公正之立場,確實執行其職務,稽核完成後皆出具稽核報告,且於稽核報告陳核後,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本公司各獨立董事查閱。稽核主管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。

稽核室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所執行之自行評估,以落實公司自我監督的機制,並依自行評估及內部稽核結果,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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